广东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 积极部署开展试点审计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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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动和指导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全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工作方案》强调,开展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精神的重大举措,主要目标是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方案》要求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工作方案》指出,审计试点对象主要是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主要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区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为基础,以其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并结合广东的自然资源资产分布情况和生态环境特点,分类细化了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5大类的审计重点内容。

《工作方案》要求,省审计厅要在审计署的组织指导下,加强对全省审计试点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积极协调解决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省纪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统计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和技术协助,市、县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相关工作的领导,主动接受、配合审计,保障审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广东2016年将选择惠州市和开平市、德庆县开展审计试点,2017年将进一步扩大全省试点范围,不断总结和推广试点中的有益经验,为2018年开始建立常态化的审计机制奠定基础。(钟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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