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计助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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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山东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省审计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不断加大审计力度,拓展审计领域,在推动新预算法贯彻落实,严格规范财政预算管理,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民生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呈现出若干鲜明特点,一是更加注重从宏观上、总体上反映情况、揭示问题,详细列报了问题清单,重点突出、责任明确;二是与时俱进,首次对2015年度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情况开展了审计,满足了人大监督的决策需求;三是注重督促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客观反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简政放权、精准扶贫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领域的审计情况,回应了社会关切。

常委会就下一步深化审计监督提出要求,一是继续把贯彻执行新《预算法》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助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坚持绩效审计理念,把审计管理制度与审计资金分配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地把握审计标准,更好发挥审计支持改革、促进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坚持法定职责,突出审计重点。在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对预算管理、重点支出、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的审计监督,始终把财经纪律挺在前面,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完善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支出绩效。三是切实改进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送机制和形式,明确责任部门,拉出清单和时间表,以问责为抓手,一抓到底,严明财经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同时便于人大更好地对政府预算、决算实施监督。(郑茂霞 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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