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扶贫审计有力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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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精神,吉林省审计厅于2016323日至629日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20142015年各市(州)、县(市、区)中央及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省审计厅直接审计靖宇县、镇赉县、汪清县等 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余有扶贫资金投入的9个市(州、管委会)和43县(市、区)由当地审计机关独立审计。省审计厅汇总全省审计调查情况向省政府提交扶贫资金审计调查结果报告。

此次扶贫审计调查本着“上下联动、独立实施、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精准延伸、防范风险”的思路,紧跟资金流向进行全过程审查。主要审查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扶贫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和验收,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重点揭示侵害群众利益,侵占挪用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建得成、用得上、管得好、促长效”,避免扶贫资金损失浪费,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全省审计机关共抽查扶贫项目1740个,总投资11.16亿元,抽查率达82%,通过审计调查发现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够严谨、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不到位、建后管理不善,产业化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违法违规和资金使用效果不佳及管理不规范项目838个,金额6.74亿元,占抽查项目数和资金总额的48%和60%。共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违法违纪问题线索5件,有5人受到处理或纪律处分。

吉林省政府领导对省审计厅报送的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报告高度重视,省长蒋超良、常务副省长高广滨、副省长隋忠诚对报送的专题报告做了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全省扶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对这次审计调查也高度重视,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纠正和整改,统筹整合使用闲置资金和存量资金612万元;督促各县(市)科学制定 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制度,保证扶贫项目发挥长效;对建成后闲置的项目积极协调,确保尽快投入使用;修正和完善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等,确保吉林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到实处。(高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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