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立市审计局局长例会制度强化对下领导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适应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新形势,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日前,山东省审计厅建立市审计局局长例会制度,并组织召开了首次例会,研究推进了人财物管理改革、精准扶贫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搭建起议事决策和沟通交流的平台,对于增强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全省审计工作的整体化、协同化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例会一般按季度召开,遇有重大情况可随时召开。例会实行议题制,主要任务是集体学习和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研究讨论会议议题事项,听取各市审计局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工作经验介绍,安排专家授课或通报有关工作事项,以此推动厅属各单位和市级审计机关主动想事、用心干事,尽快适应管理改革后的角色转变,打造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

例会由厅领导和各市审计局局长组成,由厅长或其委托其他厅领导召集和主持,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各市审计局会前要对会议研究讨论的主题事项,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审计干部职工和县级审计机关的意见,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形成汇报材料。会后省厅整理形成纪要,由厅办公室对需落实的重要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首次例会提出,要树立起担当实干的工作导向,保持担当勇气和实干锐气,高站位思考谋划审计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在构建管理改革新机制框架上下功夫,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管理改革与日常工作两不误双促进;把精准扶贫审计打造成审计服务党委、政府和群众的新亮点;发扬“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整体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抓好典型培育,力争多出经验。(刘振锋 郑茂霞)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