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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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浙江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及《浙江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以来,省审计厅党组在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加快建章立制。按照省委、省政府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省审计厅党组一方面与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积极沟通,进一步明确市县审计机关领导干部、机构编制、工作经费的管理权限和流程,研究制订了《改进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县(市、区)审计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浙江省审计机关机构编制专项统一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审计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具体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建立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机制、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等改革任务予以细化落实,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浙江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管理办法》、《浙江省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项目分级质量控制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浙江省审计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六项配套制度。此外,省审计厅将在现有制度基础上,修订完善对市级审计机关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二是加大调研宣传。为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各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省审计厅党组主要领导在8月份逐个听取了全省11个设区市审计局长关于贯彻会议精神、落实改革举措的工作汇报,对各地反映的在贯彻执行《实施方案》过程中已经遇到或有可能遇到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会商省直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同时,组成调研组赴各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主动向各有关单位宣传改革试点工作,深入调研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下一步,省审计厅还将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调研组,赴各市县就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开展调研和督查,继续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构建省审计厅党组与市、县党委共抓共管共建审计机关干部队伍的长效机制,为各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为让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准确把握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精神实质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1026日至27日,省厅组织举办了全省市县局长培训班,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和省厅副处级以上干部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1624号)等一系列改革试点政策,切实贯彻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针对前期各地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困惑和问题,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相关同志为大家深入解读改革试点期间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审计厅相关职能部门对审计业务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改革试点配套制度的背景、内容和要求作了讲解,就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在全省审计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下一步,浙江省审计厅将继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抓好改革政策的宣传,抓好配套制度的制定执行,抓好具体问题的破解”为工作主线,统筹协调,主动作为,妥善解决好改革过程中关于审计机关班子建设、编制充实、项目计划统筹等各方面的具体问题,不断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深入实施。(陈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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