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审计署党组召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七次专题学习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日】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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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审计署党组召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七次专题学习讨论会

1117日,审计署党组召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七次专题学习讨论会,围绕“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这一主题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审计署党组成员、副审计长孙宝厚主持会议。审计署党组成员刘正均以《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筑牢根基》为题作了发言。审计署党组部分成员围绕这一主题谈了学习体会。

刘正均谈到,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提出,要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增强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保障。

刘正均强调,要准确把握党内民主和党员权利的内涵。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可以概括为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得到充分表达,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按照党章的规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体党员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决定和处理党内一切事务。党员权利是指党章规定或以党内各项法规确定的党员在党内应当享有党内的各项权利。党员权利保障与党内民主相依相存,保障党员权利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前提和基础,保障党员权利行使是党内民主实现的途径和形式。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中对“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提出了一系列的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全面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深远意义。

刘正均强调,要深刻认识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是党永葆活力的源泉,是全党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前提,是保证党的路线和方针决策正确制定、执行、巩固和发展的可靠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保证,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矛盾和问题的需要。

刘正均认为,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必须坚持六条基本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原则。所有党员在党章面前一律平等,在党内生活中一律平等,不存在任何凌驾于党章之上的特殊党员。二是必须坚持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三是必须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统一的原则。四是必须坚持民主选举原则。五是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六是必须坚持民主监督原则,不允许不接受监督的党组织和党员存在。

针对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刘正均谈了八点认识。一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对党绝对忠诚。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四是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把遵守党章党规作为发扬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基本要求。五是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六是严肃开展党内民主生活,坚决反对党内政治生活低级化和庸俗化。七是严格党内民主程序,确保决策正确性的同时助推决策的落实。八是从严构建党内民主文化。

在此次专题讨论会上,交通运输审计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矫强,深圳特派办分党组书记、副特派员(主持工作)段大波,以及来自哈尔滨特派办的党员代表曲荣霞分别作了发言。审计署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讨论。(关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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