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审计署党组召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八次专题学习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1日】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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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审计署党组召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八次专题学习讨论会

1118日,审计署党组召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八次专题学习讨论会,围绕“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这一主题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主持会议并谈了学习体会。审计署党组成员、副审计长孙宝厚作了题为《关于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学习与思考》的主题发言。

学习讨论中,刘家义指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选拔的干部会产生标杆效应,这是我们党的事业成败的关键和基础。对于选拔干部的标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必须坚持按规定办事。他要求,选人用人要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审计署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自律,一心扑在工作上,一心扑在事业上。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创造条件,让干部有更多的锻炼、培养、成长、提高的机会和平台,让干部尽快成长起来,让选拔的每一名干部都经得起检验。对待干部要公道正派,在干部使用上绝不能搞亲亲疏疏。他强调,审计事业是党的事业、国家的事业、人民的事业,要对党、国家和人民负责。对审计干部既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孙宝厚在主题发言中谈到,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准则》中居于极端重要的地位,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和好干部标准,必须践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工作核心理念,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组织干部部门必须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对照《准则》的相关规定,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孙宝厚强调,要坚持正确对待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关爱干部;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为担当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此外,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考察考核干部。对干部的表现,要依照制度进行严格、全面、有重点地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对干部考核评语,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包括考察考核在内的各个环节负起责任。

孙宝厚表示,要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严格监督处理干部。对政治不合格的党员干部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严肃处理;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对选人用人要严格监督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严格监督问责;对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对权力运行,要加强制约和监督。

孙宝厚提出,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选人用人工作,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干部人事制度规定和相关知识的学习,通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交流、锻炼等提升干部培养工作力度。同时,要坚持和细化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加快审计职业化等审计干部人事制度机制改革步伐,加强干部考察考核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大对干部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力度。

在此次审计署党组专题讨论会上,境外审计司党支部书记、司长陈达时,长沙特派办分党组书记、特派员赵保林,以及来自资源环境审计司的党员代表高永宁也分别作了发言。审计署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讨论。(冯义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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