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启动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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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新形势下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江苏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落实《江苏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各地实际以及正在开展的同级审工作,同步加强审计工作报告审定的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有力地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近日,江苏省审计厅印发《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试行)》,围绕“审什么,怎么审,谁来审”作出规定,明确审计工作报告审定的机构、内容、时限、程序、责任划分以及下级审计机关材料报送等要求,并对审计工作报告格式进行规范,同时将报告审定情况作为对下级审计机关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加强经验总结,加快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审计工作报告审定机制。

为确保审定办法及工作要求执行到位,522日,江苏省审计厅在镇江召开全省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2015年以来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落实审计工作报告审定的具体举措。会议指出,开展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是中办、国办框架意见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从贯彻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充分认识报告审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发挥报告审定在把握方向、提高层次、突出重点、体现权威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提高政治站位、改进组织方式、加强技术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和强化审计能力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全省审计工作报告质量和同级审工作水平。会议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资源配置,改进工作方法,在全省形成符合改革要求、体现江苏特色、利于统筹管理的审定工作格局。

目前,江苏全省各地同级审工作正稳步推进,从6月起13个设区市和3个省直管县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将在报省审计厅全面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李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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