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稳步推进改革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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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完善审计制度,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保障审计机关全面履行职责,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福建省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按照“站位全局、整体谋划”、“分类设计、稳步实施”、“统筹协调、确保进度”、“注重创新、体现特色”四个原则,摸清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实际,探索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路径,对省级统一组织的重大审计项目实行人财物等审计资源统一配置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审计在地方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中的建设性作用,推动审计建议转化,为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服务,为地方党委、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服务。

意见明确,通过九个方面措施推动完善审计制度改革任务落实。一是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坚持以资金为主线与以权力运行为主线相结合,统筹确定审计项目、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最大限度地整合审计资源,以最合理的审计投入,促进公共资金有效配置、权力运行科学规范,区分政府与市场边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着重审计公共经济领域,对非公共经济领域,逐步归位社会审计,同时应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再监督。

二是充分发挥审计在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中的建设性作用。创新具有福建特色的涵盖政策前期评估、落实跟踪、效应评价整体链条的政策审计模式。

三是积极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实现路径,积极研究符合福建实际的改革预案,人财物配置向审计一线倾斜、向确保重大项目重大任务倾斜。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人财物状况调查,对现有审计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审计全覆盖所需的人财物等审计资源保障能力做出充分评估,并提出充实相关资源的方案,按照全国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的统一部署,全面组织实施改革工作。

四是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系统管理与工作考核。建立省级审计机关对市级审计机关工作考核制度,积极探索省级对市县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制度以及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机制,健全下级审计机关重大事项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制度,建立省级对市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统筹。

五是积极探索符合审计职业化建设要求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提出审计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突出审计职业化,构建专业人才准入机制,积极探索审计能力评价制度,积极推动建立符合审计职业化建设要求的审计人才交流机制,提升全省系统整体业务能力。

六是努力构建以领导干部责任为主体,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两翼的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健全正向激励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环境保护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构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大数据系统,探索开展福建省特色海洋资源的审计,探索测算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途径和方法,探索建立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相适应、涵盖各相关部门的责任链条。

七是进一步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

八是健全协同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巡视、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相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及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九是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构建审计数据资源体系,加快审计对象核心数据采集,力争2020年完成审计系统三级核心数据集中。2018年完成财政、税收、金融、社保、自然资源资产及部分行业数据标准化,构建大数据环境下数据共建、数据互通、数据分享基础。推动相关新技术与审计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大数据系统搭建技术、搜索引擎技术、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在公共投资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环境保护审计中的运用。(郑晓冲、伍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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