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8号公告:涉农水利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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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水利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20176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1月至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等部门和河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2015年至2016年涉农水利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重点抽查了584.11亿元涉农水利资金和其他相关财政资金,涉及1080个水利项目。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农业节水能力逐步增强。“十二五”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逐步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和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8300多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1亿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50亿公斤。

(二)着力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生活环境逐步改善。全国已解决5.2亿农村居民和4700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2016年,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全国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投资240亿元,受益人口3900多万。

(三)积极推进涉农水利资金统筹整合,提升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绩效。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要求,积极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开展绩效评价提供了制度依据。有关地方大力开展涉农水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违法违规,涉及金额44.93亿元。

一是有关单位和个人骗取套取涉农水利资金2.17亿元。

二是部分县市和有关单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7.72亿元,用于与民生无关的支出,其中涉农专项资金12.02亿元。

三是部分县市和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及国有资产处置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5.03亿元。

(二)资金闲置和项目推进缓慢,涉及金额199.09亿元。

一是30.02亿元涉农水利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或长时间未使用,其中4.06亿元闲置2年以上。

二是342个项目进展缓慢,涉及投资143.23亿元。

三是部分地方拨付资金不及时、验收不及时和虚报项目建设进度,涉及金额25.84亿元。

(三)涉农水利项目未发挥预期效益和损失浪费,涉及金额20.45亿元。

一是105个项目因建设内容不完整或质量不达标、运行管护不到位,造成项目建成后不能正常使用甚至损失浪费,涉及金额15.01亿元。

二是部分地方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配套设施未建设等,5.44亿元财政资金未发挥预期效益。

(四)有关部门和地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到位。

一是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等部门对4类涉农水利资金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是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对2015年度和2016年度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等涉农水利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未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分配有关涉农水利专项资金。

此外,本次审计还发现部分地方存在少计提水利建设资金、应缴未缴税费、向企业摊派费用等问题,涉及金额5.97亿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对审计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经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审计署将跟踪督促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有关部门和地方向社会公告。

附件:1. 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明细情况

      2. 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问题的明细情况

      3. 项目建设管理及国有资产处置中违法违规问题的明细情况

      4. 资金闲置和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明细情况

      5. 项目建成后不能正常使用和损失浪费问题的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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