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出台《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关于“审计质量提升年”的工作部署,近期,黑龙江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审计内容和重点,并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这是省审计厅首次就财政审计在全省范围内提出指导性意见,标志着黑龙江省财政审计工作质量进入全面提升阶段。

一是清思路,明方向,重质量。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促发展、促改革、促安全、促绩效、促反腐为目标,从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促进规范财政管理几个方面着手,着力反映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从源头入手,为黑龙江省财政审计工作找准中心、指明方向,把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放在首位,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大局。

二是细内容,求实效,抓质量意见》明确,要细化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尤其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要求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实施减税降费、存量资金盘活、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财政收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本级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重点关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管理、国库资金管理、财政专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总预算会计核算、财政往来资金清理等财政改革推进及财政管理情况,实现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内容全覆盖。

三是重落实,讲方法,提质量意见》强调,要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审计思路,以“两个报告”的需求为出发点,加强横向沟通和上下联动,切实增强财政审计的整体性,确保《意见》落实到位。要增强财政审计信息化意识,将审计信息化技术运用到财政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创新信息化环境下财政审计组织方式、审计思路、审计技术方法和审计领域,提高现场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同时,各审计项目要紧密结合,充分共享审计成果,实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努力通过调整审计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财政审计质量。

四是高标准,严要求,保质量意见》提出,要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审慎做出结论和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确保审计工作质量。(财政审计一处)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