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切实重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4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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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部门“大处(室)制”改革的意见》,要求省政府组成部门要单独设置党组(党委)办和内审机构,为加强政府组成部门党的领导和内部审计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在国家审计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不断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特别是去年以来,山西省省长楼阳生把加强内部审计做为依法治省的重要举措。在听取全省审计工作汇报时,多次就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今年114日,楼阳生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首先在省政府组成部门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在省审计厅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上批示“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编办研究提出意见”,有力推进了内部审计工作在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问题的解决。

省政府积极深化“大处(室)制”改革,把设立内审机构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省政府办公厅率先成立内审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省编办已经印发《关于省政府部门“大处(室)”制改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单位于713日前,就推进大处(室)制改革,设立内审机构和党办,提出具体方案。加快了省直部门单位内审机构设立的步伐,为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审计厅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作为实行审计全覆盖的重要抓手。一是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举办9期内部审计培训,培训人员600多人次。二是完善交流机制,通过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和开展“以审代训”,加强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的互动交流,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

山西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举措和做法,激发了内审人员的工作热情,推动了内审工作的发展,海南、河南等多个省的审计同行,对山西的内审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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