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集中督查市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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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审计监督成效,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日前,山东省审计厅印发《关于督查市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以问题为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并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屡改屡犯问题,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

督查范围是2016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事项,并对以前年度未整改的突出问题一并督查,重点督查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市县尚未完成整改事项,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市县有关问题的整改,医疗保险基金等民生领域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省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

本次督查采取省、市、县分级负责,按审计项目实施主体分工负责开展整改督查,省审计厅汇总全省督查情况,向省政府报告督查结果。督查采取政府督查、与有关主管部门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现场督查为主,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调查走访等方法。

为确保督查工作有序推进,《方案》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总负责人、专门机构和人员,积极与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接,发挥督查合力。督查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确定督查重点,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工作中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对整改过程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查问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并建立督查长效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机制。(郑茂霞 孟宪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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