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审计局稳步推进扶贫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
【来源:吉林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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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审计厅审计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长春市审计局扎实稳步地对长春地区扶贫工作的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教育扶贫、卫生扶贫以及精准扶贫等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一是统一审计方法,推广全地区运行。长春市审计局将榆树市审计组作为试点,探索审计方法,统一审计内容。统一规范数据采集格式、标准,形成规范化数据流;制定统计表,将社会捐赠和帮扶资金纳入审计范围,力争做到资金审计全覆盖。将探索的审计经验推广至全市各审计组,保障全市扶贫审计能够顺利、高效进行。

二是沿着资金走向,力争完成资金审计全覆盖。审计组在完成对财政部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后,沿着资金走向,对各县(市、区)扶贫办及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统计社会帮扶资金的金额及明细,力争完成对扶贫资金100%审查。

三是查看项目现场,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审计组到扶贫项目实施地点查看现场时,首先查看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流向,同时查看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其次查看项目的实施进度,查看立项、审批、招投标等程序,建设施工等环节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因资金、施工等原因导致的项目建设进展迟缓,然后评估项目建成后扶贫资金能否发挥预期效益,能否有效拉动贫困户脱贫。

四是运用“大数据”审计,进行信息比对。将从扶贫办、财政、工商、房产等部门取得的信息,通过“大数据”审计进行比对,对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异常情况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并规定时限将核实结果上报审计组,审计组取得初步的反馈核实结果后,依照反馈结果进行入户调查,确保建档立卡户精准识别。

五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亲临审计现场督导。分管局长赴六个县(市、区)审计组工作现场进行调研和督导,走访多家贫困户及扶贫项目单位,并结合农村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对审计工作开展及审计工作纪律提出要求。(李子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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