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审计局多措并举实现审计全过程廉政监督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来源:包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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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有效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审计全过程廉政监督,包头市审计局按照“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踪到哪里,多措并举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促进廉洁从审。

第一,召开审计进点廉政会议。按照派驻纪检组的要求,在每个审计项目进点审计前,召开由分管领导主持、全体参审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廉政会,严明审计纪律,并将相关会议记录装订归档。

第二,签订审计廉政承诺书。在审计项目实施前,要求各项目审计组全体参审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在进点审计前,将廉政承诺书送达局机关纪委。

第三,张贴审计廉政公告。在进点实施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廉政公告,公布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各方面监督。

第四,发放审计廉政监督卡。在审计实施阶段,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审计廉政监督卡,由被审计单位填写相关内容,在审计工作结束后,直接返回局机关纪委。

第五,廉政监督问卷调查。在审计项目实施中,由派驻纪检组深入审计一线,在审计现场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廉政监督问卷调查表,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第六,审计廉政纪律汇报。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组对照自查表,逐项开展执行审计纪律的自查自纠,如实反映审计过程中践行“审计八不准”情况,上报局机关纪委;在审计项目审理会上,审计组首先汇报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

第七,审计廉政回访。在审计项目结束后,局机关纪委按照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廉政监督卡,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廉政回访,检查审计组在审计实施阶段的廉洁从审情况。

第八,廉洁审计情况监督。在审计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科室认真填报落实廉政事项、问题线索移送等情况,上报派驻纪检组备案。(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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