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采纳审计建议威海监狱有效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来源:山东省威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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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审计局在威海监狱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充分借鉴以前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注重对审计成果的纵向、横向比对分析,扩大了审计深度,提升了审计价值链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威海监狱先后出台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劳务加工生产管理办法》等制度,重新理顺人员岗位设置,实现生产、经营、采购和使用等相分离,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内控管理机制。在完善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会计账目管理和核算的同时,重点对物资采购、生产经营等管理进行规范。

一是实行物资集中采购制度。制定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成立采购办公室,实行物资集中采购。使用部门提出物资采购计划和预算,采购办实行政府采购或经市场询价,以比价、比质等方法组织竞价采购,使用部门验收入库,财务部门审核入库单、发票等原始单据,经领导签字后转账付款,确保采购、使用及付款三部门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是实行生产合同集体洽谈签订制度。修订了《劳务加工生产管理办法》,实行了统一项目洽谈、统一签订合同、统一回收货款的“三统一”生产经营模式,即由劳动管理科组织人员论证项目,负责合同谈判、价格谈判、加工费回收,各监区负责按生产合同组织生产管理;所有加工费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支付,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财务科每月同劳动管理科对账,每年同加工客户对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公开透明、收入真实完整。

三是实行废旧物品统一回收变卖制度。制定了《废旧物品处置办法》,由采购办负责废旧物品的处置,处置收入上缴财务部门,通过每月召开生产分析会,公布各生产单位废品收入情况,实行全员监督。

四是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定了《关于规范基建维修改造项目管理的规定》,成立了由办公室、纪检、装备财务、维修、基建部门组成的工程监督小组,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规定执行,不履行规定程序或未经财政审计的工程,不支付款项。(闫小伟 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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