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紧盯三环节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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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围绕落实审计署和省厅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有关部署,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为重点,紧盯查问题、定责任、抓整改等三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项目审计,有关审计情况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助力了十堰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精细组织谋划查深查透问题。为完成好省厅统一部署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任务,该局在全市范围内抽调44名审计人员,组成8个审计组采取“上审下”和“同级审”的审计方式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并要求各县市区审计组至少由一名领导主抓,专门负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同时,注重过程管理,通过定期召开审计分析会的方式,听取阶段性审计情况,帮助审计组把脉问诊,对各审计组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困惑,提出指导性意见。还建立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QQ群、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交流审计进展。采用新的审计技术方法,运用“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大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相关业务管理系统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摸清了被审计领导所在地区各类资源实物量和环境状况。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定责到人。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定性追责,该局紧盯权力职责运行轨迹,严格依照相关部门法定职责对问题责任进行“画像”,将责任具体到事、落实到人。重点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为基础,根据各地区主体功能区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关注地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和效果,揭露在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对个别乡镇存在违规征占用集体土地、未经审批违规占用林地;个别乡镇企业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进行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利用率不高、维护不到位;部分地区存在无证、逾期采矿、矿山恢复治理备用金收缴存在应收未收等问题,在到事到人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追责问责审计建议,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生态责任,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整改到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局以《我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及建议》上报审计情况专报,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并专门召开专题整改督办会议,出台了《十堰市本级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整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和整改时限。对于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市还修改完善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组织实施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办法。国土、林业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十堰市森林资源审计监督和动态监测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和供应利用工作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办法。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纳入对县(市、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推动形成了用制度管资源、护环境的良性机制。(杨晓峰、陈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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