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五个突出”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3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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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召开全国审计机关电视电话会,就推进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部署。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结合该市工作实际,要求突出五个方面,确保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着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向纵深发展。

一是突出责任担当,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措施,全市审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二是突出措施落实,稳步推进工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视频会议精神,因地制宜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充分考虑本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归纳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程序、技术方法、责任界定、成果运用等,努力打造符合市情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扬州样板”。

三是突出方法创新,提升审计质量。牢固树立大数据审计理念,积极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行业主管部门已有的监测、测量技术方法,收集整合水利、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业务数据,进一步加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力度,查找疑点,判断分析,综合提炼,着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四是突出专业培训,夯实人才储备。积极组织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学习调研,加强对审计人员相关资源环境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的系统培训,不断加深对资源环境背景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强化专业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提升,引导审计人员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发扬钉钉子精神,攻坚克难、努力学习,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

五是突出部门联动,建立互动平台。加强与环保、国土、水利、林业等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审计成果运用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对水资源、大气污染等共同关注的生态环境事项,探索开展联合审计,形成监督合力,共同营造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展的良好环境。(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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