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审计助力处理土地违约金遗留问题措施出台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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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土地违约金遗留问题处理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截至2016年底市本级因未按期支付土地价款而产生违约金的宗地规定了具体的处理措施,力求解决土地出让违约问题。

2017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审计局先后对高新区、雨花经开区、金霞开发区等三个园区进行了审计,发现上述园区均存在土地价款长期收缴不到位、违规减免经营性用地土地价款等问题,金额高达数亿元,相关问题导致财政收入大量流失,部分土地长期闲置。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该局向市委、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今年第21次市委常委会上做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最终出台相关制度规范。

为促进资金收缴,《通知》明确,对在《通知》出台后90日内缴清逾期土地价款和土地违约金的,依照其缴清款项的时间,分别按应征金额的10%-30%减免部分土地违约金,对逾期仍未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依法解除与购地单位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终止土地供应。截至目前,相关清理收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肖国松 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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