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六种方式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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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及省、市对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出台《湘潭市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未来五年内(2018~2012年),将灵活采取六种方式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

一是有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对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审计局每年按照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审计对象组织实施;对二级及以下公司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由集团公司组织内审人员或委托社会审计实施。

二是积极开展企业资产负债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市审计局将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将重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有序纳入各年度审计计划。

三是全面铺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市审计局在同级审、经责审中一并进行审计,不单独立项安排审计。

四是对国有企业或以国有资本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算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审计。同时,对超投资概算规定比例的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列入调概审计计划。

五是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国有企业与国有资本专项审计列入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六是国家审计计划之外的审计对象与投资项目由国有企业组织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分期、分批、分轮次五年内完成审计全覆盖,市审计局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

《方案》明确,国有资产重点审计全市18家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重点审计其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对4家投融资集团公司每年审计1次,对4家竞争类专业集团公司每5年至少审计1次,对4家园区市管企业在每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一并安排,对6家过渡保留企业采取委托社会审计方式5年内审计一遍,如系正在组建的集团公司,待其正式运营满1年以后再按其类别进行审计。(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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