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三举措”加强审计统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
【来源:重庆市石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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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石柱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审计机关2017年统计年报会议精神,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审计统计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审计统计整改工作认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市审计机关2017年统计年报会精神,研究安排审计统计整改工作。要求树立“一盘棋”思想,以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审计统计整改工作是执行审计项目计划、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成果体现,是党委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必须把审计统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抓实抓好,切实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提高审计统计整改质量,确保审计统计整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地反映审计工作成果。

二是落实审计统计整改工作责任。按照“谁审计谁统计”的原则,建立“审计组→业务科室→整改督查科→局领导”的填报流程,由业务科室填报、整改督查科汇总审核、局领导审核把关,层层落实责任,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对实施的审计项目分别由业务科室的审计组长或主审按月填报“审计项目进度表”和“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表”,由科室汇总并经科长签字再提交整改督查科汇总审核,最终报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市局,确保审计统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审计统计整改工作机制。首先实行通报制度。对业务科室实施的审计项目进度、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等事项,按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按月通报。其次建立联动机制。协调搞好业务科室与整改督查科、统计人员的配合,建立审计统计整改台账,实行“挂销号”制度,倒逼业务科室及时准确填报;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府督查室、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提高审计统计整改效果。最后是强化问责力度。一方面加强对审计统计整改跟踪管理,对审计项目完成率、审计整改率、审计统计整改填报差错率等纳入平时考核,对未按进度完成审计项目、跟踪审计整改不到位或审计统计整改填报差错大的相关人员给予行政问责,确保审计统计整改数据真实可靠;另一方面对被审计单位未按时限整改、故意不整改以及借故拖延审计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员,提请县人大问责、县政府督查室督查通报、县纪检监察追责等处理,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到位。(胥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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