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审计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建设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来源:河南省洛阳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2017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审计局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6〕63号)要求,明确责任,以工程项目审计为抓手,不断充实和完善了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协同互认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助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建设。

一是出台意见,明确职责。该局印发了《保障和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要解放思想,科学对待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认识,增强服务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的自觉性;要突出重点,把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确保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结合项目政策性、综合性强的特点,该局本着资金管控、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重点从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督促整改,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了保证项目能按时交付,顺利发挥生态环保效益,审计人员结合项目进度计划,紧抓关键节点,对比进度偏差,及时从管理、进度款支付等多方面提出纠偏措施以促进项目按计划竣工。

三是联动协作,信息共享。该局按照“紧密合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对审计过程中需要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问题,由主管市长召集纪检监察、组织部、检察等部门,在案件会商、情况沟通、资料查询等方面进行工作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涉及专业性问题或其他需要协作的有关事项,审计组及时提供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若需移送审计部门处理、处罚的,应及时移送审计部门处理。

四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该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实质,把握政策意图。积极适应新常态,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创新工作中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朱修元)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