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芝罘:采纳审计建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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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芝罘区审计局在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预算支出情况未开展有效的绩效评价”的问题,并提出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审计建议。得到了区财政局的高度重视,于近期制定并出台了上述意见,意见要求,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目标,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在批复预算的同时批复绩效目标,建立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以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控和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时对照比较;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实施绩效评价管理,预算执行结束后,财政部门协助主管部门进行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绩效评价,并逐步将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支出项目,以及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到预算单位,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把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作为当年决算审查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对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标准的预算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绩效问责。(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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