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审计抓整改落实力促工程建设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1日】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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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底,江苏省海门市政府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这是南通县(市)、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制定的第10项制度。

2016年,南通市审计局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工程审计人员对县(市)、区近年建成的重大公共建筑投资及建设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投资超概算、招投标不规范、变更签证管理不到位、大额工程款支付缺乏监督等问题,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3.6亿元。审计建议各级政府完善相关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并联合财政、建设等部门,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

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制定和出台了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城建工程重大变更管理的通知》《建设工程监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从招投标、变更签证、监理设计履职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

县(市)、区政府积极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了《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对招投标领域实施专项整治,重点对近两年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

同时,该局三次召开全市工程审计人员研讨会,对如何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与合同的关系、如何纠正不合理签证、现场踏勘如何选准重点事项、审计过程中如何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机关如何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等问题进行研讨,总结了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做法,汇编了《工程建设管理常见问题解答》,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行为。(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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