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对水污染防治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9日】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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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职责进行分解,明确整改内容、目标和时限,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对推动全市各部门联合整改产生了积极效果。

长沙市审计局在对该市城区2014年至2016年污水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中,针对发现的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不均衡、配套管网建设不配套、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该市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主要领导做了批示,积极开展审计整改。

该市主要从四个方面落实审计整改:

一是针对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不均衡方面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加强联动,合理规划,加快污水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推动6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质达标改造,加快推进2个城镇污水再生利用项目;对辖区纳污片区内的现状水量、配套管网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新规划纳污片区,防止污水处理厂因污水供过于求无法处理而直排或污水供应量不足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闲置。

二是针对配套管网建设不配套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区政府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城区2017年至2019年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和排口截污等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方案,逐步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对片区内雨、污水管网终端接入口进行排查,对错、漏接问题进行集中改造;加强对区域内市政管网的维护管理,全面实施黑臭水体整治,避免水环境污染。

三是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清查,督促相关单位将违规滞留、滞拨和多拨的2.6亿余元资金上缴市财政。

四是针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长沙排水立法进程倒计时,从法治层面明确监管内容和职能职责;将排水许可纳入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流程,从源头对污染源排放进行有效管控;加强职能部门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杜绝企业污染源偷排或超标排放行为。 (周本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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