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多项开发园区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2日】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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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高度重视开发园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台多项制度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机制,从整体上提升了节约集约工作水平。

长沙市审计局对全市1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考核机制不健全,土地批后监管制度不到位,低效用地查处不及时,招商项目监管不严格、违约责任未履行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该市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强化整改,从三个方面有效提升了开发园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是完善土地开发考核机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长沙市土地开发强度和效益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范围、考核内容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为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加大土地利用监管力度。该市国土部门和开发园区联合出台了《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从用地总目标、新增建设用地管控、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和土地利用效益。

三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针对招商项目监管不严格、违约责任未履行,低效用地查处不及时的问题,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科技产业园项目准入条件规定》《长沙市工业集中区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制度》《长沙市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措施》等制度,从注重招商项目引进转变到注重招商项目效益上来,从源头开始不断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周本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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