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五措并举 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3日】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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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高点定位、五措并举,自上而下建立起人大督促、政府保障、部门联动、审计助力、被审计单位主动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

人大督促。2016年年底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文件,改进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由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代市政府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了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严格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对整改工作给予认可的同时,提出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责成市政府抓好落实。

政府保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德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作出要求部署。市政府多次召开由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的整改专题会议,由政府督查室牵头,对书记市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保障房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整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工作。陈勇书记、陈飞市长等市领导先后对加强审计工作、推进审计整改做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并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屡查屡犯。

部门联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和整改工作结合,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查重点,督促被审计单位对沉疴旧疾类问题进行深刻整改25个,制定整改计划20份。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出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办法》,审计、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进行联合督查督导。市纪委、组织部、审计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德州市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有关事项的通知》,部门协作配合良好有序,案件移送质量得到保证。

审计发力。市审计局分类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在督导被审计单位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推动主管部门对系统性、行业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助推重点事项整改,紧跟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构建“嵌入式”审计监督机制,加大审计支持力度;先后出台了《德州市审计局执行工作规程》、《德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暂行办法》、《德州市审计局案件移送事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整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被审计单位主动。各级各部门实现了由原先的被动整改向积极主动整改转变,严格按照问题清单,逐一梳理分析原因,逐级落实整改责任。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期限。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县(市、区)管理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管理情况系统性检查。在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整改中,县级党委政府共出台文件9件,先后组织召开各主管部门参加的整改工作会议10余次,在进一步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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