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督办内容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0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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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湖北省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生态化大武汉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近期,该市深改办印发《2018年全市改革要点任务分解表》,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督办内容,以促进建立系统、完整、协同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生态化大武汉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全面完善生态治理体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整合部门职责,研究设立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大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快对东湖风景区、江夏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试点,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要环境保护领域工作情况展开全面审计,依法依规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建立市、区同考同责机制,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绩效考核,并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行终身追究。

武汉市委市政府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情况汇报,对2014年以来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取得的一系列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审计建议“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考评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优势互补、互联共享”予以采纳,并下达常委决定事项通知,要求全市审计机关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由武汉市审计局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建共享,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加强对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武汉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以及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城管、水务、农业、林业和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同时为加强力量,市编委还批准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一处、二处,增设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审计人员。

根据《意见》和市领导要求,武汉市审计局迅速制定了《2018年全市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统筹全市审计力量,按照“以点带面、多点扩面”、突出重点和成果共享的工作思路,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组织部署、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审计要求,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别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时在总结过去四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象数据库、自然资源资产大数据平台建设,并根据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主体功能区定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在市、区两个层面探索安排独立型和结合型项目,努力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覆盖。独立型项目,出具单独的审计报告;结合型项目,要在审计报告中单独反映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今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四水共治”、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等生态化建设中心工作,重点对市农委、农科院、环投集团和13个区27个街道部门企业的自然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以问题倒逼环境整治,努力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张年德 胡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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