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细则加强人才管理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9日】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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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济南市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内含《济南市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细则》等18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细化市级人才政策措施,增强政策竞争力。

2017年,济南市审计局对济南市人才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调研。通过与同类型先进城市对标找差、广开座谈、问需人才,发现了人才政策措施落实、高层次人才补助、人才引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人才“择”“理”“引”“聚”四个维度提出了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要、打破人才身份界限、理清各部门人才管理责任和权力清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引才、落实好人才医疗、子女入学政策待遇等措施。

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审计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人才政策更好发展。一是对接融合,提升“择”才精准度。出台了《济南市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以招商项目为载体打包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两项细则,提高人才发展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二是打破陈规,促进“理”才丰富性。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针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等18项人才工作,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操作程序,引入退出机制;首次规定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学历不做要求,做到不拘一格、不唯学历。三是激发活力,增强“引”才覆盖面。出台了《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细则》,提出对“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实行奖金奖励,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引才。四是暖心服务,提高“聚”才向心力。出台了《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济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安置》等细则,提高服务的温度和速度,在“留住”人才上下功夫。(高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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