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 进一步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6日】
【来源:湖北省孝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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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将全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30元/年·人调整提高到42元/年·人;农村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对象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负担额度时,不扣除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在起付标准5000元以上的各费用档次赔付比例分别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即全市实行统一政策体系、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核算盈亏,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开展“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这是该市政府在安排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后,采纳审计建议作出的统一政策调整。

大病保险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抓手,孝感市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大病保险专项资金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惠及民生,连续两年安排市审计局对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2017年孝感市审计局通过审计,发现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整体呈现亏损、个别县市相关单位擅自改变报销政策违规报销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局从筹资标准、信息联动、政策统筹、政策执行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四点建议,即:适当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解决资金不足矛盾;完善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建立大病保险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统筹全市政策,严格执行统一的办法报销;加强对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的指导、管理与协调。

审计报告反映的这些情况,引起了该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长吴海涛批示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对照审计报告和有关政策进一步调查核实,做好政策评估,认真督办整改,完善管理办法,确保政策的统一性,促进大病保险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研究出台了上述办法,对孝感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褚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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