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来源:湖南省常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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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审计局在今年初实施的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揭露了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边审边改,迅速出台《常德市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全面规范。

《办法》从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上级补助和本级筹集的资金,由市财政统统筹用于纳入江北城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制定了严格的租赁补贴标准调整、棚改平均补助标准测算办法,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遵循“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的原则拨付,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以预算年度为周期,组织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和居民满意度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参考依据。同时,由财政、住建部门对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监管,对棚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追责问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补助资金的安全、效益。(姜帆 詹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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