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多举措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来源:贵州省黔南州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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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贵州省黔南州审计局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扎实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州审计系统集中深入学习《规定》和《实施意见》,引领广大审计干部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极端重要性,着力增强审计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

二是结合黔南实际,着手制定州级配套制度。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安排,结合黔南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州审计局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深入研究并着手制定兼顾实用性、长远性和可操作性的州级实施办法。

三是加强统筹谋划,把政策解析与业务指导落到实处。按照《规定》和《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对各县市审计机关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批复,按照省审计厅统筹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好2018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四是加强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把机构联动与资源共享落到实处。一方面坚持牢固树立审计“一盘棋”思想,着力整合全州审计资源,构建州、县两级审计机关联动机制,合力做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另一方面着力探索建立审计与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自然资源资产主管部门之间数据互通、技术手段互助、审计结果共用等资源共享平台。(袁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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