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印发评选审计业务骨干人才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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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适应审计全覆盖要求,服务安徽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审计业务骨干人才正能量,进一步推进审计干部培养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加快建设安徽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近日,安徽省审计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评选审计业务骨干人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干部中评选审计业务骨干人才。

《意见》指出,评选工作坚持注重实绩、典型示范、面向基层、公正公平的原则,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积极弘扬先进、扩大影响、激发活力、凝聚正能量,注重激发和调动一线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干劲,真正把审计业务过硬、审计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选拔推荐出来。

《意见》明确,评选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基本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审计,保守秘密;从事审计工作满五年,且具备审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未因廉洁纪律问题受到处理或处分。能力业绩条件分别对审计业务人员和综合管理人员在审计项目、法律法规、信息化技术、审计成效和综合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业绩要求。审计业务骨干人才由市县审计机关和省厅机关处室推荐,实行差额评选。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对获评人员将颁发“安徽省审计业务骨干人才证书”。

《意见》强调,审计业务骨干人才优先安排担任审计组长、副组长、主审,优先选派挂职锻炼,优先考虑推荐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中长期国内外培训。在审计计划制订和重大项目实施时,将注重听取审计专业骨干人才的意见和建议。每年不定期安排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工作交流或现场指导,分享审计工作经验。积极安排审计业务骨干人才担任审计实务导师或入选省审计厅审计培训师资库,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在管理评价方面,分类组建审计专业骨干人才联络组,分类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每年对审计专业骨干人才进行一次考核。审计业务骨干人才资格有效期为5年,期满自动退出,再次取得资格需重新申报评选。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审计业务骨干人才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评选条件、方式、程序及步骤,认真做好骨干人才的评选、培养和使用工作。《意见》的出台,旨在完善安徽省审计业务骨干人才评选机制,着力提升审计专业人才队伍的依法审计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对党忠诚、素质高、业务精、纪律严、作风优、能打硬仗的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为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快安徽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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