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六个确保”强化聘请中介机构管理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
【来源: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 】
字号:【大】 【中】 【小】

为更加充分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协助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从健全制度、防控风险、提升质量等方面采取“六个确保”措施,进一步规范参审中介机构管理,促进提升了审计整体质量和水平。

一是在制度中明确选聘方式,确保选聘程序规范透明。该局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市政府专门出台《荆州市政府投资审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聘请中介审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中介机构库,具体项目在库内以政府采购的方式择优选聘,从政府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选聘程序。

二是在招标中重点考核人员资质及业务水平,确保审计力量优质。在项目招标文件中将参与项目审计的核心人员资质履历、业务综合能力等作为评分的重要指标,确保中标单位安排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优秀人员参与项目审计。

三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更换人员及到岗出勤标准,确保人员稳定、工作连续。在合同签定时明确要求核心审计人员不得更换且对每月实际出勤最低天数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设置了相应的违约处罚条款,从合同层面约束参审人员,确保稳定、持续开展项目审计。

四是在审前组织培训,强调廉政纪律,确保风险防控到位。在审计组正式开展审计前,由审计组长或主审组织审计组所有成员学习审计原则、实施方案、工程流程要求、审计取证及底稿编制方法等业务知识,学习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及廉政纪律教育,有效防控审计风险。

五是在审计过程中全程跟踪指导监督,严格把控审计关键节点,确保审计质量过硬。审计期间,对所有参审人员实行坐班制管理,要求参审人员在该局办公楼与机关审计人员一起办公。审计机关人员时时对审计进度和质量进行把控,参与组织资料交接、现场勘察、审计结果沟通核对,并组织召开争议协调会集体决策争议问题,有效提升审计质量。

六是在审计结束后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级,并与服务费用挂钩,确保整体服务水平。审计结束后,审计组长或主审从人员到岗考勤及廉政纪律执行、审计进度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成效等方面对中介机构的整体服务质量进行评分评级,并与实际结算服务费用相挂钩,有效激励中介单位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郭俊卿)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