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突出“六个重点” 推动义务教育发展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9日】
【来源:湖北省石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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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石首市审计局开展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审计,摸清义务教育发展总体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规范政策运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重点关注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情况。审查2017年应由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改薄资金等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审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核算和账务处理是否规范,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拨款不及时,结余过大等问题。

重点关注义务教育资金分配情况。审查公用经费是否按照学生人数和标准公平分配到学校;有无按规定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有无城乡分配公用经费标准不均衡,将资金向城镇学校集中等问题。审查在资金分配过程中,是否将资金分配到与义务教育无关的学校、单位或项目,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问题。

重点关注改薄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审查改薄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重报建设项目,套取改薄资金的问题。审查建设类、购置类项目程序履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是否存在改薄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导致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检查改薄完工项目,是否存在边建设边闲置,边购买边闲置等问题。

重点关注教师管理、交流及保障情况。审查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审查教师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长期占用教职工编制及“吃空饷”等问题。审查乡村教师保障水平,是否落实乡镇、村小、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按月标准进行补助规定,有无虚报冒领乡村教师补助问题。

重点关注学生资助及收费情况。审查学校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学杂费;有无违规收取学生择校费、补课费、开水费、电教费等;是否存在通过收取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牟利;有无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审查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是否按标准提供困难生活补助,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上。

重点关注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学校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支包括义务教育保障资金按照规定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审查学校公用经费、改薄资金等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滥发津补贴或招待、送礼等。审查购置资产是否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物资是否建立台账,采购物品是否履行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等程序。(刘军胜 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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