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采纳审计建议 健全住房保障安居工程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来源:湖南省津市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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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津市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年初,通过审计反映了本市安居工程在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建立住房保障安居工程的管理体系。

一、完善制度,规范后期运营管理

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津市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用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准入分配、使用退出、动态管理、租金管理、物业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

二、明确公租房管理模式,厘清管理机构职责

一是明确公租房的后期运营管理工作由本市住保办、经营公司、物业公司三级机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社会物业公司负责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公租房管理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作建设联系会议制度,对公租房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度,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二是建立健全公租房申请审核制度,对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应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榜公示”的程序,即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复审、住保办终审,保障资格公示、保障结果公示。三是建立健全租赁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实施精准保障。信息查询内容涵盖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等。四是建立健全公租房动态管理机制,推行公租房租赁对象年审制度。对年审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及时腾退公租房。五是建立健全公租房违规行为司法打击制度。对公租房租赁对象存在转租、转借、转卖、改变用途及无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恶意欠缴租金6个月以上等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通过司法途径配合住房保障部门予以打击。六是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信用制度,对公租房租赁对象的租赁行为进行评价,并形成信用档案。对违规租赁对象纳入住房保障“黑名单”,并由有关部门依法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予以公布。(吴惠)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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