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普陀:审计推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0日】
【来源: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针对财政同级审中发现的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盘活,预算指标未及时使用等问题,多次提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预算指标使用监测和统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建议,得到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相继采取完善存量资金盘活机制,优化细化预算编制,有效盘活各领域存量资金的工作举措,资金盘活额逾6000万元,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管理。

一是优编制,强管理,源头把控结转结余资金。完善部门预算定额体系,量化项目建设内容,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完整性和预算保障与支出需求的匹配性,缩小预决算差异。推进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项目准入预算审核。通过对规划期内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分析预测,重点领域试点编制三年财政滚动规划,提高预算的可预见性,实现年度预算向中期预算转变。

二是建机制,搭平台,确保支出兼顾均衡时效。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定期统计报告和清理盘活机制,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将年底有结余的政府专项资金和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统一收归财政统筹安排。依托全区预算指标管理系统,扩大预算指标执行情况经常性监测范围,动态跟踪区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情况,平衡支出和执行。

三是摸底数,严分配,激活部门单位存量资金。全面清理各部门各单位历年财政存量资金,明确统筹的结转结余资金种类,规范统筹途径。将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以当年项目执行进度作为来年预算编制重要依据。对项目执行率低于80%的,在次年安排预算时酌情扣减5%-10%。督促加快已下达预算指标项目进度,保证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减少资金滞留。(周燕)

责任编辑:高天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