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四措并举”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
【来源: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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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各级审计机关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紧紧围绕服务政府工作中心,努力开创政府投资审计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到目前为止,全州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462个,审计投资额453287万元,发现问题金额31266万元,审计核减造价26612万元。移送纪检部门案件线索1件2人。

一、坚持法制思维,回归监督主业

全州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立足审计法定职能和权限,准确把握投资审计工作定位,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坚持法制思维,厘清项目管理和监督中职责不清、工作边界不明的问题,明确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投资审计监督责任,扭转“以审代结”的工作模式,全部退出工程建设管理议事协调机构,推动投资审计回归监督主业。

二、规范审计程序,提升审计质量

全州审计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依法开展投资审计,一是严格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审计监督到位;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规范投资审计操作程序,杜绝“简易程序”;三是突出审计重点,实现由单一工程造价审价向项目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效益等全过程审计的转变。如:州审计局将政府高度关注的3个民生项目作为重点纳入年度计划,实施全方位审计监督;四是提升审计成果,州审计局上报的2个投资审计信息分别被州委书记和州长签批;巴东县审计局针对项目法人单位存在项目管理责任缺失、过程监管不到位、虚假签证、重复计量多计工程价款78.42万元等问题移送纪委监委,2名当事人正在接受调查。

三、规范权力运行,审慎评判容错

全州审计机关健全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制度,先后修改、完善地方法规9个,如:恩施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咸丰县政府印发了《咸丰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等制度。《湖北省审计机关审慎评判改革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等审计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下发后,全州审计机关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正确处理依法审计与客观求实、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动改革、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容错免责与干事创业五种关系,审慎评判新情况新问题,始终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如:巴东县审计局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占用资金支付征地费、项目招标管理、工期延误未收取违约金等4项投资审计事项作为案例进行了审慎评判,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进行报告。省审计厅将4个审慎评判事项作为审慎评判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推介。

四、恪守审计纪律,加强风险防控

全州审计机关坚持底线思维,带好投资队伍管好人。一是加强投资审计人员的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与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守审计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审计职权、个人影响谋取私利;二是强化廉政监督,设立廉政监督员,审前开展廉政谈话,审中开展廉政巡查,审计出点后开展廉政回访和廉政小结,防范审计风险;三是对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全过程监管,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和诚信档案,对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严重失信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责任追责。如:州审计局聘用中介合同明确廉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巴东局严格执行“资质准入、质量评审、进度管理、绩效考评”四项措施规范中介行为。(宋永惠 李杭)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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