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被命名为首批市“法治型”机关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8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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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命名首批连云港市“法治型”机关,连云港市审计局位列全市首批15家“法治型”机关第一名。

近年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求,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工作机制,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认真规划,研究制定出台中长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意见和实施方案,对全市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开展全员学法,普法教育形成常态。制定完善《连云港市审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连云港市局机关学习会制度》等系列学习制度,促进机关学法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将法治教育纳入审计人员入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充分运用周五集中学习会、业务培训、学法竞赛等形式,强化审计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坚持文明执法,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及时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结果等内容,全面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推行现场审理、报送审理与网上审理相结合全方位审理模式,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成立审定委员会,以质量把关为最高标准,切实发挥审定会的质量控制作用。按要求退出议事协调机构36个,切实维护审计独立性。建立法律顾问和特约审计员制度,精准开展行政指导,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高各单位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规范财经行为。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加大与人大、纪检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实现法律监督、行业监管与审计监督的紧密衔接,形成互补优势、监督合力。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以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审计系统内部的监督。制定廉政风险点预防及控制办法等多项制度,实现审计现场纪律巡查和廉政回访制度全覆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

扎实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计划,完善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普法工作机制,确立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指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工作融入具体审计业务中,增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认同感。(王颖)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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