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审计与公安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协作配合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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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和温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强两部门在案件查处、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协作配合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施意见》明确了两部门开展协作配合的沟通协调机制。要求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协作配合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措施意见,沟通交流案件移送办理和日常工作协作等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协作配合中遇到的重大复杂事项等。要求建立部门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办案协作配合和综合协调机构,归口管理和协调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的重要情况通报、协作办理和信息沟通等事项。

《实施意见》还就加强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加强案件线索协同办理、加强日常工作协作与成果运用等方面作了规定,要求及时沟通、及时移送、及时立案和及时告知查处结果。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相关违法行为涉嫌经济犯罪,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对审计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根据案件查处进展对涉及审计专业性强的事项,需要审计人员进一步查证的,审计机关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对于其他相关案件,涉及审计专业性强的事项,可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查证。《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审计部门与公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提供了工作遵循和机制保障。(姜景茹)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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