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新运用“两统筹”组织方式 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审计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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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审计署下发《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在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审计项目中认真落实,强化审计项目统筹和审计组织方式统筹,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扩展审计覆盖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强化审计项目统筹。结合审计署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省厅党组经多次研究,决定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作为今年全省审计工作的“重头戏”,举全省审计之力,整合全省审计资源,打破处室界限,打破地域界限,围绕“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组织对“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村级涉农财政资金,农业绿色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减贫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以及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将这几项审计内容融合到一起,形成以乡村振兴审计为主体,其他审计内容嵌入其中的“1+N”审计项目组织方式。

强化审计组织方式统筹。成立了全省乡村振兴审计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侯学元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省厅农环处牵头,经责一处和计算机处参与,合作开展。自2018年12月下旬起,全省共组织900多名审计人员组成98个审计组,对省、市相关部门和85个县(市、区)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省厅和设区市审计局分别负责省、市本级审计,并各抽审1个农业大县(市、区),其余县(市、区)审计局由设区市审计局统一组织,负责在本市范围内交叉审计。审计过程中,做到:“五统一”;数据先行,将省厅在省级部门采集到的数据及分析疑点,以及县级部门数据采集清单和分析方法,及时通过《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动态》下发各市、县审计组,指导各审计组核查疑点,开展数据采集和分析;上下联动,要求省、市、县三级审计组及时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定期上报审计进展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意见建议;整体推进,省厅派出3个督导组,分赴苏南、苏中、苏北进行督查、指导,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巡审合作,利用省委派出9个巡视组对28个地区(单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巡视之契机,加强审计组与巡视组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大审计力度。

通过创新“两统筹”审计组织方式,乡村振兴审计成果不仅将单独形成报告上报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同时还作为今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财政“同级审”的成果和省厅二季度跟踪审计的成果,分别进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财政“同级审”报告,以及省厅二季度政策跟踪审计报告。努力达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效果。(蔡锦卫)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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