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临淄:审计助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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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出台了《临淄区鼓励自主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临淄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等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4项。

2018年,该区审计局在全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和区本级部分科技专项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科技计划项目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科技资金多元化投入不足、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等13个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区审计局形成审计专报报送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立区级项目库和专家库、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加大科技资金多元化投入、健全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等4类9条建议。

该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等部门、单位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症结,进一步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落实。

一是针对调研不足导致部分项目未及时完成甚至搁浅等问题,完善《临淄区鼓励自主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筛选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成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建立区科技重点项目储备库,实行3年滚动管理。

二是针对科技资金多元化投入不足等问题,修订《临淄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构建了“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及时落实区级科技配套资金300多万元,重点支持省市立项研发项目和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成果转化项目。

三是针对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临淄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增加了强化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的内容,由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共同负责,推动落实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政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四是针对部分项目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和财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出台《临淄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各类科技资金的申报条件、补助标准、项目核算、资金用途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将弄虚作假骗取支持资金和补助,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的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隋磊 王国斌)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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