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坚持“四个强化”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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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促进反腐倡廉要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组织方式创新、强化整改问责、强化结果运用,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出台《重庆市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等8项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计划管理、离任交接、审计内容、责任界定、申诉复查、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组织方式创新。在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组织方式中实行“两统筹”“三同步”,整合审计资源。在开展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开展区县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在开展市级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在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开展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在项目实施时借力大数据,提高工作效率。针对经济责任审计非结构化数据较多的特点,重庆市审计局自主研发了“审计文档信息提取”软件,分类研究数据分析模型,编制实务操作指引,提炼审计疑点问题,努力实践“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不断提升审计质效。

三是强化整改问责。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见证见据”等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定期分析汇总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以整改跟踪督查办法为依据,由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共同组成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组,对多个整改工作较差的被审计单位开展现场督查。按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评细则,2018年对1个整改不力的区县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作出扣分处理,发挥审计的震慑性作用。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单位的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信息共享机制,市委组织部门在酝酿、考察和考核干部时,均要查阅审计报告,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市委巡视办将审计结果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线索,在查阅审计报告的同时,还要派员与审计组成员面对面的沟通审计情况;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审计移送案件线索的同时,还将审计报告反映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事项作为线索,交办给区县纪委监委或派出纪检监察组,并跟踪其办理过程,审核其处理结果,对普遍性的问题,还要向相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或工作建议,要求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董强)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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