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岱山:审计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出台双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7日】
【来源:浙江省岱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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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政府出台《岱山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制度》和《岱山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制度督查暂行办法》,为健全和创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提供长效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机制。

岱山县审计局在2018年县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整治工作存在资金保障力度不足、总体推进不快等问题,对此提出将整治资金纳入预算、出台制度严把工作进度等审计建议。

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出台《岱山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制度》和《岱山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制度督查暂行办法》两项制度,要求乡镇将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城镇规模、人口数、经济发展水平等相关指标统筹安排使用,为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和要素保障;要求将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按照“属地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做到有效把控工作进度。(刘芯妤)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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