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贯彻落实新规定 深化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2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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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做好今年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庆市审计局专门组织召开2019年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中碰头会,对标对表《规定》要求,及时调整优化审计内容,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创新审计组织管理,着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效。

一是调整优化审计内容。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及时调整修改原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审计内容,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的审计力度,增加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效果情况的审计,关注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经济决策、财务管理等过程中经济风险的防范情况,继续关注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关注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情况,关注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是加大项目统筹力度。创新审计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结果共享机制。按年度计划在组织实施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审计调查、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区县审计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对于在结合实施的项目中发现的与领导干部履职相关的重大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充分运用年初实施的2018年度区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同一事项不重复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效。

三是精准进行定责和评价。审计取证注意收集相关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职的关联证据,根据相关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职的关联程度以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坚持审什么、评什么,坚持客观审慎原则。

四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按照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既注重揭示和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重大问题,发挥审计的警示性、震慑性作用,也注重分析领导干部履职中的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审计信息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王继刚)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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