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以“六个统筹”提升乡村振兴审计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1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两统筹"工作,以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审计为试点, 强化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等工作的统筹,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扩展审计监督覆盖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一是统筹推进审计项目科学实施。年初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审计,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审计等多个审计事项,统筹到一个审计项目,将涉及同一单位的多个审计项目由一个审计组统筹实施,实现了“一审多项”“一审多果”。如在市本级四个功能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中,融合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审计;在实施乡村振兴审计政策和资金审计中,融合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审计等。

二是统筹推进审计组织方式创新。在2019年开展全市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审计时,该局组织县区审计机关统一实施,派出6个审计组负责在本市范围内交叉审计,并由市本级审计组统一工作方案、统一业务培训、统一报告格式、统一处理原则、统一质量考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市本级审计组为中心,及时通过《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动态》将审计思路、方法、经验下发其他县(市、区)审计组,指导各审计组核查疑点,开展数据采集和分析,启发审计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整体合力。

三是统筹推进审计资源整合。在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审计中,牢固树立审计“一盘棋”理念,打破部门和层级界限,统筹调配审计资源,实现了审计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内部力量科学调配,打破部门界限,集中全局优势力量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审计,实施大兵团作战。上下资源整体联动,统筹全市65名审计人员组成6个审计组,同步实施6个县(市、区)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审计。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抽调了部分内审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项目实施。

四是统筹推进审计数据采集。审计过程中,做到数据先行。该局集中计算机审计力量,对在市级相关部门采集到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将有关数据、分析疑点、分析方法及时通过《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动态》下发至各县(市、区)审计组;对需要进一步采集的数据制作成数据采集清单,由各审计组根据审计项目实施的需要,及时搜集、分析相关数据;对专业性强的数据采集分析,集中全市审计组中的计算机审计力量进行集体攻关,并对分析发现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组织现场核查。

五是统筹推进审计成果运用。乡村振兴审计成果不仅单独形成审计报告上报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同时还作为今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财政“同级审”的成果和二季度政策跟踪审计的成果。同时,放大巡审协作、纪审合作效应:将审计组发现的与政治巡视有关的问题,由市局集中归纳整理,及时向省委、市委分别派驻到有关县(市、区)的乡村振兴专项巡视组移送;各审计组发现的案源线索,由市局统一审理复核,并分别向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达到了“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效果。

六是统筹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在乡村振兴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安排上,改变原有的由原项目实施处室进行整改回审的方式,打破处室界限,结合项目计划安排,将部分需要整改回审的问题,交给2019年正在实施相应单位审计项目的审计组,同步开展融合审计。同时,将乡村振兴审计整改与省审计厅部署的近3年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相结合,把今年度在乡村振兴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乡镇以及重点资金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此次全市审计整改“回头看”的范畴,实现了两项工作的高度融合。(杨道龙)

责任编辑:欧立坤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