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从体制机制上整改学前教育审计查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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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这是今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一项具体举措,在当前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9%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更高目标。而这只是该省从体制机制上整改学前教育审计查出问题所取得成果的一个缩影。

今年初,湖北省审计厅将学前教育政策落实作为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的重点内容,组织对全省65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检查中办、国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学前教育发展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揭示了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结构性矛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办园行为有待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政策落实、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加大幼教培养培训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情况高度重视,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学前教育各项政策落实。根据批示精神,采纳审计建议,湖北省各地各部门组织全面整改,特别是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瓶颈问题,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规范发展。

从指导性机制入手,省教育厅经过充分调研起草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和重大举措,从资源供给、经费投入、师资队伍、日常监管、保教质量、组织领导六大方面,提出了23项具体措施。

从管理性机制着眼,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各省直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强化监管。教育、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应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不得办成营利性机构。完善公办园保教费收费动态调整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各幼儿园建立完善财务收支、资金管理、收费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底线要求二十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集中整治、秋季开学重点督查、城镇小区幼儿园专项治理等,严格依法治教、依法执教。

从保障性机制发力,着力扩大幼教资源供给,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建立稳定投入机制、成本分担机制、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比例逐步提高。健全补充机制,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收入待遇。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机制,支持高等院校办好学前教育专业,扩大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教师培养规模,健全省、市、县、园四级培训体系,加强全员轮训。

截至9月底,全省统筹使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22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园175所,为484所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奖补普惠性民办721所。(李春艳 赵磊)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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