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积极推进审计“两统筹” 为基层减负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
【来源:山东省沂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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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沂源县审计局深入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计划安排、资源整合、进度管控、成果共享上下功夫,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基础上,切实提升审计效率,为审计人员减负。

一是统筹项目计划。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探索开展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依托经济责任审计为载体,同步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跟踪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村居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要求涉及同一被审计单位的所有审计事项由同一审计组负责,对各被审计单位只下发一次通知书,出具一份征求意见书,避免重复审计。

二是整合审计资源。强化全局上下一盘棋意识,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全局32名同志,成立经责审计组、自然资源组、乡村振兴组等9个工作组和6个专业审计组,明确各组负责项目和具体职责。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结合人员专业特长和工作特点统一安排调度,由牵头审计组对该类审计项目全权负责,统筹调度安排其他审计组,形成审计合力。

三是科学把控进度。制定出台《沂源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要求每个审计组最多允许同时开展2个审计项目,并将审计流程分为“审计通知”“正式进点”“征求意见”“审理完成”“业务会议”“审计报告”“档案移交”七个时间节点,对所有审计项目实行动态限时管理。规定单个审计项目的总实施时间(从正式进点到出具审计报告)原则上最长不超110日。同时定期督查审计进度和审计质量,编发《每周工作总结》,通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并通报项目进度情况,提升审计效率。

四是强化成果共享。强化组间交流,由综合组负责审计成果开发和信息汇总、整理、总结,对审计使用好的方法或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确保重点问题无遗漏,做到发现一处、规范一批,提升审计成效;实行部分重点问题在不同类型审计报告共享机制,加强分析、提炼和深度挖掘,找出问题背后存在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发现共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提升审计成果。并在开展业务培训时,科学制定培训事项和培训内容,通过审计案例和经验交流、大数据审计研讨等方式,共享审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李河新)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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