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审计促进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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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省扬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市政府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业生态保护、水利建设、扶贫开发等6个方面的30多项涉农资金进行了有效整合。

今年初,扬州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了全市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审计。审计发现,扬州市涉农资金管理存在职能重叠、政出多门、投资分散、方案滞后、权责模糊、监管难度较大、规划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此,该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全市乡村振兴审计综合报告和相关调研信息,提出了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审计建议,市主要领导两次对报告和调研信息进行批示,要求财政、农业等相关主管部门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加强调研,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市政府结合相关部门的调研方案,并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上述意见。意见明确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四项重点。一是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对农业生产发展、扶贫开发等六大类资金进行整合,定期公布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分类目录,明确各专项资金的牵头部门和实施部门,并根据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涉农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估调整,不断优化完善。二是全面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涉农专项资金由“项目管理”转向“任务管理”,市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涉农专项规划,加强统筹谋划,按照各专项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实施差别化管理。三是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和统筹能力,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充分赋予县级政府相关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统筹资金使用,对上级政府下达的涉农专项资金,在完成上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落实主体责任,研究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完成计划。四是改革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科学选择涉农项目并充实项目储备,制定入库标准,严格入库程序,实施动态管理。

上述意见还明确,成立扬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涉农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及时编制各类涉农布局规划和实施规划,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到2020年构建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杨道龙)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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