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省人大测评结果“满意”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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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一致认为,今年的整改措施更加务实,整改督办力度显著加大,问题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94.64%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连续三年整改率超过90%。在随后的满意度测评中,该《报告》获得“满意”结果,这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连续第四次获评“满意”。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省委、省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整改督办力度更大

省领导先后96次对审计情况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着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省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全省审计机关从“强化审计监督、强化整改指导、强化督办回访、强化部门联动”四个方面发力,确保整改见实效。省人大采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题询问、跟踪调研、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全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相关政策落实。省政府组织政府督查室、财政、发改等部门,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审计查出问题情况专项督查和“回头看”,督办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真整改、全整改、彻底改。

二、各地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整改工作措施更实

各责任单位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整改时间表,逐条逐项整改销号。水利、扶贫、住建等省直部门分别召开全系统专题督办会,成立整改督办专班,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并指导相关市县和部门单位抓紧整改;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强化督查力度,召开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细化整改目标,逐条逐项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整改结果。

三、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监督,追责问责更严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同步追责问责力度,对需追责问责的审计情况、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省纪委监委都逐件登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督促各级纪委监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快速交办,限期查结,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标本兼治成效更好。

各地各部门以审计查出的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以审促改、以改促建;其他相关地方和部门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今年以来,省政府、省直部门和相关地方党委政府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制定和完善地方规章制度或行业管理办法237项,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财政处)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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